2023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已于7月6日至7月10日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2023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末尾对象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现将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3日三天,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炎陵县教育局二楼政工股(霞阳镇井岗东路22号)。
四、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
3.签订《2023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五、有关材料证件说明
1.教师资格证网上无法验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加盖认定机构公章的复印件;普通话证网上无法验证的需提供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证书验证证明。
2.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获取时间证明》(详见附件4)。
3.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应当是2023年春季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并提供《教师资格证获取时间证明》(详见附件5)。
4.暂不能提供普通话证的,可提供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开出的普通话证获取时间证明(即证书落款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前)。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并按指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资格复审所需要的材料。
2.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及报考时填写的主要信息相符,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
4.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材料,隐瞒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七、递补
根据《2023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之规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递补。
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
0731-22027976(炎陵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
0731-22542803(炎陵县人社局)
0731-26220016(炎陵县纪委监委)
附件1:2023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23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承诺书
附件3:2023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毕业证和学位获取时间证明
附件5:教师资格证获取时间证明
炎陵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hnyanling.gov.cn/c14925/20230711/i2068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