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要求,招聘工作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计划在2个及以上的岗位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招聘计划数只有1个的岗位按照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同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和平科大小学,即湖南科技大学附属小学(湖南科技大学东门前江南大道往南300米,碧桂园学府公园售楼部对面)综合楼5楼大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
1.《2023年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网站打印);
2.准考证;
3.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②学历证书,同时登录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学历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原件进行查验);
③学位证书,登录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面向高校毕业生类考生须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位证原件进行查验)
④教师资格证书(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查验);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面向高校毕业生类考生须提供);
⑦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
2.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参加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考生如委托他人代办资格审查的,须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及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提交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名加盖指印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包括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代办事项等。
六、递补
因资格审查对象本人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期间电话无法联系者,视同放弃递补资格。
咨询电话:经开区教育文卫局0731-52379377
附件:
1.
2.
2023年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面向高校毕业生类)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xtjkq.xiangtan.gov.cn/6046/6054/6059/content_1226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