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县高中、职中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20名高中、职中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20个。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其中硕士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以及专业和技能条件;
6.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 5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教师系列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生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教师公招领导小组认定。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
8.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我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我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5月10日(10:00-17:00)
3.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招教师领导小组复核。
(二)考试
采取试教方式进行,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公招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有效分的平均分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由县公招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人社、编制部门和相关用人单位参与,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修正)》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公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公示,公告及及其它信息在沅陵县政府网(http://www.yuanling.gov.cn/)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不及时关注或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本次公招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4.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45—4222045(县教育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 0745—4221993 (县教育局纪检室)0745-4227265(县人社局)
附件:
附件1:
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3:
附件2: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沅陵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hrsks.com/page?id=7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