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第一中学位于长株潭两型社会核心区—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东路金霞山麓。学校交通便利,北接湘潭北高铁站(车程约30分钟)、城铁湘潭板塘站(车程约10分钟);东连株洲西高铁站(车程约13分钟)。学校有77年的办学历史,是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湖南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中国百强中学、湖南省首届魅力校园,还是全省同时荣膺清华、北大直荐学生资质的六所高级中学之一,二十多年来持续领跑湘潭教育。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湘潭县第一中学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4.坚持广纳贤才、稳定队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专任教师13人。具体计划为:英语3人,数学2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2人,政治1人,美术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湘潭县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详见附件2)。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附件2但未列入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附件2的,由湘潭县第一中学提出意见,报湘潭县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2.应聘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认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4.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高校毕业生指2021、2022、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调查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公告发布之日为湘潭县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研究生报考);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一般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当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时进行笔试,笔试开考详见招聘程序中有关笔试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发布官方网站: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湘潭县教育局网(http://www.xtx.gov.cn/9065/index.htm)、湘潭县第一中学校园网(http://www.xtxyz.com)。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9:00至2023年5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扫上方“湘潭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二维码,下载并填报《湘潭县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后,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
网上报名时,上传所需材料原件图片,所需材料包括:①有效身份证件;②本科学历、学位证;③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或《考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须加盖院校公章)或《就业协议书》(须加盖院校公章)或《毕业生推荐表》(须加盖院校公章);④教师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普通话等级证;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
3.重要提示
(1)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2)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登记表》、材料不齐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将在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开考比例与计划调整:所有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县人社局批准,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三)笔试
1.本次考试一般不进行笔试,当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10(不含本数)时须进行笔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0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内容:以高中为起点、所报考学科专业内容,高考难度试题。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考。
4.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位笔试成绩相同时,相同成绩者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参考。
3.面试形式:试教,面对评委上一节课(备课时间4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省去学生活动时间),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具体内容由评委抽签确定,总分100分。
4.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面试设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
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进行了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面试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评委评分总分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进行核查。
(八)递补
如遇体检、考察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未满时,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人社局聘用核准备案后,由湘潭县第一中学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湘潭县第一中学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以及在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资格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湘潭县第一中学提供三年免费教师公寓周转房住宿。
六、其他事项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731-57881244
举报电话:0731-57882069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ww.xtx.gov.cn/9072/9080/content_1214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