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各类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3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年以上中小学或职高任教经历的(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放宽到4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最低服务年限:所有岗位聘任人员须在邵东市教师岗位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不得申请向邵东市教育系统外调动。所有岗位聘任人员须在本人报考的招聘专业任教满五年(含试用期)。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邵东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邵东市合同期内特岗教师;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岗位的拟聘人员在2023年7月31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凭所在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考,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4.本次招聘岗位面向对象分为“全国”和“邵东户籍”两类。“邵东户籍”是指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在公告发布前具有邵东市户籍。应聘人员需要出具本人或父母或配偶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本人父母户籍在邵东的,提供父母户口本和当地村(社区)出具的与父母关系证明;配偶户籍在邵东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
5.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邵东市教育局和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招聘岗位要求是专业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需符合指导目录大类中任意一个。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一致。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
6.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200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计划与岗位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方案→上报审批→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选岗→审批聘用等。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haodong.gov.cn/)、邵东教育网(http://www.shaodong.gov.cn/sdxjyj/index.shtml)、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aodong.gov.cn/sdsrsj/zwgk/sdzwgklist.shtml)等网络媒体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4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邵东市城区第二初级中学体育馆(邵东大道与两塘路交叉路口东20米)。
4.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5.报名程序与资格初审要求:
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
②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邵东市外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报考岗位要求面向对象为“邵东户籍”的需要出具本人或父母或配偶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报考岗位要求有“教学经历”的要提供任教单位加盖公章的教学经历证明(见附件5).
③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邵东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报名。
⑤现场摄像(10元/人)。
⑥采集身份证信息。
⑦报名费100元/人。
⑧完成缴费并签字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6.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其笔试成绩必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
7.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11日至5月12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在邵东市教育局(金龙大道与竹岭路交叉路口)一楼大厅领取,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8.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网络媒体公布。
(2)面试:
①面试对象确定办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若某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时,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②面试方式采取试教,以上课方式进行。备课50分钟,上课10分钟。
③入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邵东教育网、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④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9.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年龄大小的顺序依次排名。拟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邵东教育网、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七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10.考察:体检合格后,由邵东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察标准》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邵东市教育局核定后,与拟聘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11.拟聘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邵东教育网、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12.选岗:招聘岗位有两个及以上学校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年龄大小的顺序排名),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不在规定时间内选岗和不愿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选岗由邵东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东市委编办负责监督。
13.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拟聘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邵东市教育局、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东市委编办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所有岗位聘任人员须在邵东市教师岗位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邵东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原则上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市;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脱产读研、长期进修等;④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聘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⑤所有岗位聘任人员须在本人报考的招聘专业任教满五年(含试用期),不得更改任教专业。职业中专各职位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3年内(含试用期)取得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不予递补。
五、招聘纪律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公开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本方案由邵东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邵东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39-2658986(邵东市纪委监察委驻邵东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9-2689136(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试咨询电话:0739-2728117(邵东市教育局)
附件
邵东市教育局 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原公告链接https://www.shaodong.gov.cn/shaodong/gsgg/202304/f66e9c0cd7a243f787432179152781a4.shtml